經濟法cpa歷年真題匯編,附考試題型題量


注會考前大家要多做真題,歷年真題有助于幫助大家了解考試出題考點及命題方向,幫助考生考前快速梳理重點。本文為大家分享經濟法cpa歷年真題匯編、考試題型題量,歡迎免費下載!
一、經濟法cpa歷年真題匯編
2019-2024注冊會計師《經濟法》歷年真題答案解析免費下載
二、經濟法cpa歷年真題—案例分析題
案例分析題(本題型共4小題50分。其中一道小題可以選用中文或英文解答,請仔細閱讀答題要求。如使用英文解答,須全部使用英文,答題正確的,增加5分。本題型最高得分為55分。)
1.(本小題10分)2020年10月15日,甲公司因陷入財務困境無法清償到期債務而向人民法院提出破產申請。此前一周,甲公司職工李某被拖欠多月工資,逕行向人民法院提出針對甲公司的破產申請。
2020年11月10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甲公司破產案件,并采用競爭方式確定A會計師事務所擔任管理人,同時確定B會計師事務所作為管理人的接替人選。甲公司曾于2016年9月1日聘用A會計師事務所擔任其財務顧問,聘期1年。
管理人在清理債務人財產過程中發(fā)現:
(1)甲公司于2020年5月8日提前向乙公司清償債務100萬元,該筆債務本應于2020年10月10日到期。
(2)甲公司于2020年10月10日向丙公司訂購了一套生產設備,約定貨到付款。丙公司于11月9日向甲公司發(fā)出該設備。在貨物運送途中,丙公司于11月12日得知人民法院受理甲公司破產案件,向承運人及管理人要求將設備運回,但未能實現。該設備于11月13日到達管理人。
(3)甲公司章程記載其股東王某應于2021年5月31日前向公司繳清價值50萬元的實物出資。王某已向公司交付一批價值35萬元的機械設備以履行出資義務。進入破產程序后,管理人要求王某補繳剩余15萬元出資,王某以其出資期限尚未屆滿為由拒絕。
根據上述內容,分別回答下列問題:
(1)人民法院是否應當受理甲公司職工李某逕行提起的破產申請?并說明理由。
(2)A會計師事務所與本案是否存在影響其忠實履行管理人職責的利害關系?并說明理由。
(3)管理人是否有權要求撤銷甲公司向乙公司的提前清償行為?并說明理由。
(4)管理人是否應當準許丙公司取回生產設備?并說明理由。
(5)王某是否有權以出資期限尚未屆滿為由拒絕補繳出資?并說明理由。
答案:
(1)人民法院不應當受理甲公司職工李某逕行提起的破產申請。根據企業(yè)破產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職工提出破產申請應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會議)多數決議通過。
(2)A會計師事務所與本案不存在影響其忠實履行管理人職責的利害關系。根據企業(yè)破產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社會中介機構在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前3年內,曾經擔任債務人、債權人的財務顧問、法律顧問,人民法院可以認定為存在利害關系。本案中A會計師事務所并不存在此種情況。
(3)管理人無權要求撤銷甲公司向乙公司的提前清償行為。根據企業(yè)破產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破產申請受理前1年內債務人提前清償的未到期債務,在破產申請受理前已經到期,管理人請求撤銷該清償行為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4)管理人應當準許丙公司取回生產設備。根據企業(yè)破產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人民法院受理破產申請時,出賣人已將買賣標的物向作為買受人的債務人發(fā)運,債務人尚未收到且未付清全部價款的,出賣人對在運途中標的物主張了取回權但未能實現,在買賣標的物到達管理人后,出賣人向管理人主張取回的,管理人應予準許。
(5)王某無權以出資期限尚未屆滿為由拒絕補繳出資。根據企業(yè)破產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在企業(yè)破產時,出資人必須立即繳納所認繳的出資,而不受原出資期限是否已到的限制。
2.(本小題10分,可以選用中文或英文解答,如使用英文解答,須全部使用英文,答題正確的,增加5分,最高得分為15分。)
A公司向B公司購買一批貨物。為支付貨款,A公司向B公司簽發(fā)一張以甲銀行為承兌人的匯票,并在買賣合同中約定:“A公司向B公司簽發(fā)的匯票不得轉讓”。甲銀行作為承兌人在匯票上簽章。B公司收到匯票后,為支付裝修款將其背書轉讓給C公司,并在匯票上注明“不得轉讓”。C公司為支付房租租金,將該匯票背書轉讓給D公司。D公司又將該匯票背書轉讓給E公司,用于購買貨物。后E公司未向D公司交付約定質量的貨物,構成違約。由于當地突發(fā)特大洪水,E公司為捐款賑災,將該匯票背書轉讓給紅十字會。匯票到期后,紅十字會向甲銀行提示付款。甲銀行以A公司賬戶余額不足為由拒絕付款。紅十字會遂向前手追索。D公司以E公司違約為由拒絕向紅十字會承擔票據責任。
A公司和B公司均以匯票不得轉讓為由拒絕向紅十字會承擔票據責任。
E公司向紅十字會承擔票據責任后,向D公司追索。
根據上述內容,分別回答下列問題:
(1)A公司“以匯票不得轉讓為由拒絕向紅十字會承擔票據責任”的主張是否成立?并說明理由。
(2)B公司是否應承擔票據責任?并說明理由。
(3)D公司“以E公司違約為由拒絕向紅十字會承擔票據責任”的主張是否成立?并說明理由。
(4)D公司是否應向E公司承擔票據責任?并說明理由。
答案:
(1)A公司“以匯票不得轉讓為由拒絕向紅十字會承擔票據責任”的主張不成立。根據票據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出票人是票據債務人,承擔擔保承兌和擔保付款的責任。票據行為必須在票據上進行記載,才能產生票據法上的效力。如果在票據之外另行記載有關事項,即使其內容和票據有關,也不發(fā)生票據法上的效力。
(2)B公司不應當承擔票據責任。根據票據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背書人記載“不得轉讓”字樣的情形下,記載人對于其直接后手的后手不承擔票據責任。
(3)D公司“以E公司違約為由拒絕向紅十字會承擔票據責任”的主張成立。根據票據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無償取得票據的受讓人所能夠取得的權利不得優(yōu)于其前手。
(4)D公司不應當向E公司承擔票據責任。根據票據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票據債務人可以對不履行約定義務的與自己有直接債權債務關系的持票人進行抗辯。
三、注冊會計師經濟法考試題型
1、單頂選擇題:本題型共24小題,每小題1分,共24分。每小題只有一個正確答案,請從每小題的備選答案中選出一個你認為正確的答案,用鼠標點擊相應的選項。
2、多頂選擇題:本題型共14小題,每小題1.5分,共21分。每小題均有多個正確答案,請從每小題的備選答案中選出你認為正確的所有答案,用鼠標點擊相應的選項,每小題所有答案選擇正確的得分,不答、錯,漏答均不得分。
3、案例分析題:本題型共4小題55分。其中一道小題可以選用中文或英文解答,請仔細閱讀答題要求。如使用英文解答,須全部使用英文,答題正確的,增加5分。本題型最高得分為6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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