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安全工程師《生產管理》知識點(9)


5.認定事故的性質和事故責任$lesson$
通過事故調查分析,對事故的性質要有明確結論。其中對認定為自然事故(非責任事故或者不可抗拒的事故)的可不再認定或者追究事故責任人;對認定為責任事故的,要按照責任大小和承擔責任的不同分別認定下列事故責任:
(1)直接責任者,即其行為與事故發(fā)生有直接責任的人員,如違章作業(yè)人員。
(2)主要責任者,即對事故發(fā)生負有主要責任的人員,如違章指揮者。
(3)領導責任者,即對事故發(fā)生負有領導責任的人員。
6.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
通過事故調查分析,在認定事故的性質和事故責任的基礎上,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建議一般包括以下內容:
(1)對事故責任者的行政處分、紀律處分建議;
(2)對事故責任者的行政處罰建議;
(3)對事故責任者追究刑事責任的建議;
(4)對事故責任者追究民事責任的建議。
7.總結事故教訓
通過事故調查分析,在查明事故原因和事故單位在安全生產管理上存在的問題及漏洞,認定事故性質和事故責任的基礎上,要認真總結事故教訓,要針對安全生產管理、安全投入、安全條件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和漏洞,查找事故根源:
(1)事故發(fā)生單位應該吸取的教訓;
(2)事故發(fā)生單位主要負責人應該吸取的教訓;
(3)事故發(fā)生單位有關主管人員和有關職能部門應該吸取的教訓;
(4)從業(yè)人員應該吸取的教訓;
(5)政府及其有關主管部門應該吸取的教訓:
(6)相關生產經(jīng)營單位應該吸取的教訓;
(7)社會公眾應該吸取的教訓。
8.提出事故防范措施和整改意見
在事故調查分析的基礎上,針對事故發(fā)生單位和政府監(jiān)管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提出事故防范措施和整改建議。
9.提交事故調查報告
在事故調查組全面完成事故調查任務的前提下,提出事故調查報告。該調查報告必須經(jīng)事故調查組全體成員討論通過并簽名。
(二)事故調查組的職權
根據(jù)《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第二十六條的有關規(guī)定,事故調查組在履行事故調查職責時有以下權利:
1.有權向有關單位和個人了解與事故有關的情況。事故發(fā)生單位的負責人和有關人員在事故調查期間不得擅離職守,并應當隨時接受事故調查組的詢問,如實提供有關情況。
2.有權獲得相關文件、資料。事故調查組根據(jù)事故調查工作的需要,有權向事故單位和相關部門、單位及個人調閱、復制相關文件、資料,有關單位和個人必須及時、如實提供,不得拒絕。
3.事故調查組在事故調查中發(fā)現(xiàn)涉嫌犯罪的,事故調查組應當及時將有關材料或者其復印件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第二十八條對事故調查組成員的行為規(guī)范做了明確規(guī)定。
1.事故調查組成員要有品德操守
事故調查組成員不管來自哪個部門和單位,均是事故調查組的一員,在參加事故調查工作中要講誠信,要公正地開展事故調查工作,要全面了解事故調查中的有關情況,不得偏聽、偏信,影響事故調查。
2.事故調查組成員要有工作操守
事故調查組成員要恪盡職守,兢兢業(yè)業(yè),嚴格履行職責,充分發(fā)揮專業(yè)特長和技術特長,按時、高質量地完成調查組分配的調查任務。
3.事故調查組成員要守紀、保密
事故調查組成員要遵守事故調查組的紀律,服從事故調查組的領導,廉潔自律,認真負責,協(xié)調行動,聽從指揮,同時,要嚴格保守事故調查中的秘密。
4.事故信息發(fā)布工作,應當由事故調查組統(tǒng)一安排,未經(jīng)事故調查組組長允許,事故調查組成員不得擅自發(fā)布有關事故的信息。
事故調查常用工作方式和調查方法
(一)事故調查的常用工作方式
對重大事故、特別重大事故的調查,一般在調查組中設置若干工作小組,每一工作小組負責某一方面的具體調查工作,通常分設綜合組、技術組、管理組等。各工作小組的分工大致如下:
1.綜合組
主要負責資料搜集和保管、信息報送、協(xié)調內務、對外聯(lián)絡、宣傳報道、匯總材料、協(xié)助善后工作、寫出事故調查報告。
2.技術分析組
主要負責現(xiàn)場勘察、收集現(xiàn)場資料和物證,對事故現(xiàn)場技術狀況進行分析,為事故搶救工作提供決策支持,并對事故的技術原因進行分析,認定事故性質,寫出技術調查報告。
3.管理調查組
主要負責調查生產經(jīng)營單位和相關部門在安全生產管理、安全培訓和政府監(jiān)管監(jiān)察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并負責提出對責任人的處理建議,寫出管理組調查報告。
上述三個工作小組中,調查工作任務最重的是技術分析組和管理調查組。技術分析組的工作涉及到對事故的分析是否準確,能夠經(jīng)得起歷史考驗的問題。在對一些復雜事故的分析中,特別是在爭議比較大的情況下,可能還要通過試驗或模擬分析的方法進行論證。管理調查組的工作涉及到生產經(jīng)營單位在安全生產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制度落實等方面存在的問題,直接涉及到有關責任人員的處理,并往往影響事故結案的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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