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級經(jīng)濟法》預習輔導:票據(jù)法律制度(13)


五、票據(jù)保證 $lesson$
1、保證的記載事項
保證人必須在匯票或粘單上記載下列事項:(1)表明“保證”的字樣;(2)保證人名稱和住所;(3)被保證人的名稱;(4)保證日期;(5)保證人簽章。
(1)保證文句和保證人簽章屬于絕對必要記載事項。
(2)被保證人的名稱、保證日期和保證人住所屬于相對必要記載事項。保證人在匯票或者粘單上未記載被保證人名稱的,已承兌的匯票,承兌人為被保證人;未承兌的匯票,出票人為被保證人。
(3)保證人在匯票或者粘單上未記載保證日期的,出票日期為保證日期。
(4)保證不得附有條件;附有條件的,不影響對匯票的保證責任。
3、被保證的匯票,保證人應當與被保證人對持票人承擔連帶責任。
4、保證人為2人的,保證人之間承擔連帶責任。
附條件總結(jié):
(1)背書:背書附條件時條件本身無效,背書是有效的;
(2)保證:票據(jù)保證時不能附條件,如果保證附條件,條件無效,保證有效;
(3)承兌:承兌不得附條件,如果承兌附條件的,視為拒絕承兌。
【例題1】根據(jù)《票據(jù)法》的規(guī)定,下列關于匯票的表述中,正確的是( )。(2006年)
A、匯票金額中文大寫與數(shù)碼記載不一致的,以中文大寫金額為準
B、匯票保證中,被保證人的名稱屬于絕對應記載事項
C、見票即付的匯票,無須提示承兌
D、匯票承兌后,承兌人如果未受有出票人的資金,則可對抗持票人
答案:C
【例題2】乙公司與丙公司交易時以匯票支付。丙公司見匯票出票人為甲公司,遂要求乙公司提供擔保,乙公司請丁公司為該匯票作保證,丁公司在匯票背書欄簽注“若甲公司出票真實,本公司愿意保證”。后經(jīng)了解甲公司實際并不存在。根據(jù)票據(jù)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是( )。
A、丁公司應承擔一定賠償責任
B、丁公司只承擔一般保證責任,不承擔票據(jù)保證責任
C、丁公司應當承擔票據(jù)保證責任
D、丁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
答案:C
六、付款
1、法定提示付款期限
(1)見票即付:自出票之日起1個月內(nèi)
(2)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和見票后定期付款:自到期日起10日內(nèi)
2、如果持票人未在法定期限內(nèi)提示付款的,則喪失對前手的追索權(quán);但承兌人的票據(jù)責任不因持票人未在法定期限內(nèi)提示付款而解除。
3、付款人的審查義務
審查提示付款人的合法身份證明或者有效證件;審查匯票上的各項背書是否連續(xù)。
解釋:背書連續(xù)主要是指背書在“形式上”連續(xù),如果背書在“實質(zhì)上”不連續(xù),如有偽造簽章的,付款人仍應對持票人付款。
【例題1】定日付款匯票的持票人向承兌人提示付款的期限為( )
A、出票日起10日內(nèi)
B、出票日起1個月內(nèi)
C、到期日起10日內(nèi)
D、到期日起1個月內(nèi)
答案:C
【例題2】根據(jù)票據(jù)法律制度的規(guī)定,匯票的持票人沒有在規(guī)定期限內(nèi)提示付款的,其法律后果是( )。
A、持票人喪失全部票據(jù)權(quán)利
B、持票人在作出說明后,承兌人仍然應當票據(jù)責任
C、持票人在作出說明后,背書人仍然應當票據(jù)責任
D、持票人在作出說明后,可以行使全部票據(jù)權(quán)利
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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