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中級會計職稱《中級經(jīng)濟法》第五章考點:租賃合同


編輯推薦:2019中級會計職稱《中級經(jīng)濟法》第五章考點匯總
租賃合同
(一)租賃合同概述
概念:租賃合同是出租人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形式:租賃合同中租賃期限為6個月以上的,應當采用書面形式。當事人未采用書面形式的,視為不定期租賃。
期限:租賃期限不得超過20年。超過20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二)當事人的權利義務
承租人:
1、在租賃期間因占有、使用租賃物獲得的收益,歸承租人所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承租人未經(jīng)出租人同意轉(zhuǎn)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2、承租人無正當理由未支付或者遲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內(nèi)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方法或按照租賃物的性質(zhì)使用租賃物,并應當妥善保管租賃物,如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賃物毀損、滅失的,應當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4、承租人經(jīng)出租人同意,還可以將租賃物轉(zhuǎn)租給第三人,在這種情況下,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xù)有效,第三人對租賃物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當賠償損失。
5、承租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支付租金。租賃期間屆滿,承租人應當返還租賃物。
出租人:
1、出租人應當按照約定將租賃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賃期間保持租賃物符合約定的用途。
2、出租人應當履行租賃物的維修義務,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三)房屋租賃合同:
房屋租賃合同是指以不動產(chǎn)房屋為租賃標的物的租賃合同
1.房屋租賃合同的效力。
(1)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或者未按照建設工程規(guī)劃許可證的規(guī)定建設的房屋,與承租人訂立的租賃合同無效。
(2)出租人就未經(jīng)批準或者未按照批準內(nèi)容建設的臨時建筑,與承租人訂立的租賃合同無效。
(3)租賃期限超過臨時建筑的使用期限,超過部分無效。
(4)當事人以房屋租賃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辦理登記備案手續(xù)為由,請求確認合同無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5)當事人約定以辦理登記備案手續(xù)為房屋租賃合同生效條件的,從其約定。
2.房屋租賃合同的解除
3.承租人的優(yōu)先權
(1)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未在合理期限內(nèi)通知承租人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承租人優(yōu)先購買權的情形,承租人請求出租人承擔賠償責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2)租賃房屋在租賃期間發(fā)生所有權變動,承租人請求房屋受讓人繼續(xù)履行原租賃合同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但租賃房屋具有下列情形或者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房屋在出租前已設立抵押權,因抵押權人實現(xiàn)抵押權發(fā)生所有權變動的;房屋在出租前已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主張優(yōu)先購買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2019年中級會計職稱考試將于9月7日-8日舉行, 現(xiàn)在距離考試僅剩不足兩月,考前必須打印準考證,準考證打印時間將于8月下旬開始,為避免考生錯過準考證打印時間,環(huán)球網(wǎng)校提供 免費預約短信提醒服務,打印前我們將以短信形式提醒您打印2019中級會計職稱準考證的時間,請及時預約。
以上是2019中級會計職稱《中級經(jīng)濟法》第五章考點:租賃合同。更多2019中級會計職稱《中級經(jīng)濟法》章節(jié)練習題和模擬試題等資料,可點擊“免費下載”后領取。
最新資訊
- 2025中級會計實務備考重點揭秘:這5章占80%分值,考前必看2025-07-15
- 2025中級會計經(jīng)濟法“5章定江山”策略,省下50%復習時間2025-07-15
- 2025中級會計財務管理備考沖刺:必背公式匯總免費下載2025-07-14
- 【免費下載】2025年中級會計《經(jīng)濟法》知識點時間數(shù)字對比匯總2025-07-11
- 2025年中級會計《中級會計實務》重點分錄匯總2025-07-11
- 2025年中級會計財務管理高頻考點匯總,免費下載!2025-07-11
- 【免費下載】2025年中級會計《經(jīng)濟法》50個高頻考點2025-07-11
- 2025年中級會計《中級會計實務》50個高頻考點,幫你把握備考沖刺重點!2025-07-11
- 2025年中級會計實務如何高效備考,AI幫你實現(xiàn)個性化學習方案定制2025-07-10
- 2025年中級會計實務高頻考點免費下載 幫你快速把握備考重點和難點2025-0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