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jiān)理工程師合同管理重點:可變更或可撤銷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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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變更或可撤銷的合同
1.合同當事人對合同的可變更或可撤銷發(fā)生爭議,只有[人民法院]、[仲裁機構(gòu)]有權(quán)變更或者撤銷合同。
2.合同被變更、撤銷的前提是[當事人提出請求].
3.當事人如果只要求變更合同,則[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gòu)不得撤銷其合同].
4.可變更的合同在變更前屬于[有效]合同。
5.[因重大誤解而訂立的合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合同]、[以欺詐、脅迫等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均是可撤銷的合同。
6.因重大誤解而訂立的合同屬可變更或可撤銷合同,其“重大誤解”必須是當事人在[訂立合同時]已經(jīng)發(fā)生的誤解,如果是合同訂立后發(fā)生的事實,且一方當事人訂立時由于自己的原因而沒有預見到,則[不屬于重大誤解].
7.民間借貸約定的利息高于銀行同期同種貸款利率的[4倍]時,簽定的合同,可確認為可變更、可撤銷合同。
8.合同撤銷權(quán)消滅的情形有[具有撤銷權(quán)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yīng)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l年內(nèi)沒有行使撤銷權(quán)]、[具有撤銷權(quán)的當事人知道撤銷事由后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放棄撤銷權(quán)].
9.可撤銷的合同只涉及當事人[意思表示不真實]的問題。
10.施工合同中的承包人到材料供應(yīng)商處去購買水泥,由于水泥標號不清楚而將425號的水泥當作525號水泥購入。該買賣合同沒有仲裁條款,發(fā)現(xiàn)問題后,承包人應(yīng)[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撤銷該合同].
11.依據(jù)《合同法》的規(guī)定,出現(xiàn)[對方當事人采用欺詐手段]訂立的合同時,當事人可以向仲裁機構(gòu)請求撤銷合同。
12.對合同的效力不產(chǎn)生影響的情況有[當事人名稱變更]、[法定代表變更]、[當事人合并]、[當事人分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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