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高級經濟師《財政稅收》預習知識點:消費稅
更新時間:2021-01-20 10:0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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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環(huán)球網校小編分享“2021年高級經濟師《財政稅收》預習知識點:消費稅”,相信大部分小伙伴已經進入了2021年高級經濟師考試備考中, 為了幫助大家順利備考,小編分享了關于高經財政稅收專業(yè)的相關知識點,供大家復習,今天為大家?guī)淼念A習知識點是消費稅:
知識點:消費稅
消費稅是對特定的消費品征收的一種稅,是國際上普遍實行的一個稅種。
1.納稅人
生產、加工和進口應稅消費品的單位和個人,包括各類內外資企業(yè)、行政事業(yè)單位、軍事單位、社會團體等,以及個體經營者和個人都是消費稅的納稅人。
2.征稅范圍與稅目、稅率
我國消費稅的征收范圍目前包括1 1類商品,即:煙、酒及酒精、化妝品、護膚護發(fā)品、貴重首飾及珠寶玉石、鞭炮煙火、汽油、柴油、汽車輪胎、摩托車、小汽車。消費稅一部分實行產品差別比例稅率,按1 1個稅目和13個子目,分別規(guī)定3%-50%十檔稅率。一部分實現定額稅率,主要是黃酒、啤酒、汽油和柴油四種商品,稅額分別為每噸240元、220元和每升0.2元、0.1元。
3.計稅依據與應納稅額的計算
消費稅是價內稅,實行從價定率征收的應稅消費品,其計稅依據是應稅銷售額,包括向購買方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應稅銷售額含消費稅而不含增值稅,當價款和增值稅合并收取時,應進行換算。計算消費稅應納稅額的有關公式為:
應稅銷售額=含增值稅的銷售額÷(1+增值稅稅率或征收率)
應納稅額=應稅銷售額×稅率
實行從量定額征收的應稅消費品,其計稅依據是應稅消費品的實際銷售數量。計稅公式為:
應納稅額=銷售數量×單位稅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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