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個人所得稅計稅依據(jù)知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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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推薦:2016年初級會計職稱《經濟法基礎》預習知識點匯總( 二)
個人所得稅計稅依據(jù)
個人所得稅的計稅依據(jù)是納稅人取得的應納稅所得額。
應納稅所得額為個人取得的各項收人減去稅法規(guī)定的扣除項目或扣除金額后的余額。
一、收入的形式
個人取得的應納稅所得,包括現(xiàn)金、實物和有價證券。
二、費用扣除的方法
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除特殊項目外,一般允許從個人的應稅收入中減去稅法規(guī)定的扣除項目或扣除金額,包括為取得收人所支出的必要的成本或費用,僅就扣除費用后的余額征稅。
我國現(xiàn)行的個人所得稅采取分項確定、分類扣除,根據(jù)其所得的不同情況分別實行定額、定率和會計核算三種扣除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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